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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影响评价

发布时间:

2019-02-13

  根据《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),建设项目及规划实施前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并报送审批部门审批。

  我公司现已为上百家企业提供了环境影响评价及咨询业务,并得到企业、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,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评价工作管理程序,从开展评价工作的每个环节严格控制,以保证评价报告的质量。

 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: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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